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解读及考核要求2017 年5 月4 日1 一、服务对象二、服务内容三、服务流程四、服务要求五、工作指标六、附件2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3 二、服务内容(一)筛查及推介转诊(二)第一次入户随访(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四)结案评估4 (一)筛查及推介转诊 可疑症状:慢性咳嗽、咳痰2 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 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 周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5 (一)筛查及推介转诊6 7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 要在72 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1 )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8 9 (二)第一次入户随访( 2 ) 对 患 者 的 居 住 环 境 进 行 评 估 , 告 诉 患 者 及 家 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