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 2017 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协议项目名称:广东省 2017 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 GDYM-FW-1801 委 托 方: 广东省水库移民工作局 代 理 方: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日 期: 二 0 一八年五月 0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甲方:广东省水库移民工作局 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 电话: 邮箱: 乙方: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人: 电话: 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广东省水库移民工作局将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广东省 2017年度
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项目【招标编号:GDYM-FW-1801】 )委托给广东省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购。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委托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GDYM-FW-18012.项目名称:广东省 2017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项目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柒拾万元整1(¥2,700,000.00) 。 5.委托目的:确定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价格、供应质量。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1.编制、发售、解
3、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
4、甲方与乙方协调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 3.甲方有权审定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出的合法修改意见予以修改,直至最终经甲方确定; 4.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5.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6.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7.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按本协议
5、第二条规定及国家有关政府采购及招标3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采购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及采购项目的特点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3.乙方应当接受供应商投标报名登记,审查投标商资格,向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4.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相关专家咨询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6.乙方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开标、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乙方应
6、当编写采购活动记录、评标标准、评审报告及其他中4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文件。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本项目的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和甲方,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并公开评审意见等相关资料;9.乙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规定向甲方移交全套采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活动记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质疑答复(如有) 、投诉处理决定(如有)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并保存上述采购文件;10.乙方在招标结束后,负责
7、将采购项目确认书、投标单位名单、中标单位名单、各投标企业所报技术和价格汇总表、采购合同等上报政府管理部门备案;11.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协议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资料;12.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并应当保持公正立场,公平地对待各投标人。5第五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第六条 有关费用 1.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广东省物价局文件(粤价200
8、2386号文)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21980 号文)规定的相应类型收费标准和方法计算,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2.乙方独立承担在组织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6方执肆份,乙双方执贰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额
9、一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3.乙方发出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文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确认。4.根据本协议或本协议准许发出的任何通知均须采用书面方式,以专人送递或以预付邮资的方式邮寄或以电邮方式发送予应接收有关通知的人士,按其载于本协议内的地址或电子邮箱(或该人士已按本条规定通知另一方的其它地址)发送。任何以专人送递的通知于送达本协议所载地址后即视作送达;如以预付邮资方式寄发则于寄发后三日即视作送达(如无证据显示于较早时送达) ;如显示载有该通知的信封已适当填写有关地址、盖上邮戳及寄出即为寄发时间的充分证明。如以电邮方式发送,则于邮件到达电子邮箱的服务器即视作送达。任何一方本协议记载的通讯信息发生变更的,应于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