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书 政府采购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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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0013447甲 方: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 系 人:马昊联系电话:0512-68753403乙 方:江苏欧索软件有限公司联 系 人:郝辰联系电话:18914004051签订地点:苏州市人民路 3188 号万达广场 C 栋 1104 室根据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编号 SZRQ2017-N-G-002 号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需的高新区智慧城管平台(一期)项目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甲方向乙方购买的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管

2、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需的高新区智慧城管平台(一期)项目:(单位/元)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欧索高新区智慧城管平台(一期)项目系统开发1 套 ¥1582200 ¥1582200欧索 系统调试运行 1 项 ¥60000 ¥60000欧索 项目实施部署 1 项 ¥40000 ¥40000欧索 系统培训 1 项 免费 免费欧索 系统售后服务 1 年 免费 免费欧索 项目税费 1 项 ¥50000 ¥500001高新区智慧城管平台(一期)项目欧索 项目体系管理费用 1 项 ¥35000 ¥35000合计(元)壹佰柒拾陆万柒仟贰佰元整(¥1767200)二、

3、价格与支付:2.1 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陆万柒2仟贰佰元整(¥1767200.00) , (含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采购单位指定部门的检测费用、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2 付款步骤: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合同金额的 30%;系统开发完成并上线,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30%,一年后支付剩余 10%。凭下列单

4、据以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支付:A、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B、正式的发票。C、由甲乙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2.3 乙方按期交货后向甲方结算货款时须提供下列单据:合格的销售发票、质量保证书及随产品附带的所有有关资料、甲方盖章签收后的运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2.4 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2.5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等。三、质量保证3.1 乙 方 应 保 证 所 提 供 的 标 的 物 是 全 新 的 、 未 使 用 过 的 , 并 且 是 非 长 期 积 压 的 库 存 商 品 ,完 全 符 合 合 同 规 定 的 质 量 、 规 格 和

5、 性 能 的 要 求 , 乙 方 应 保 证 其 提 供 的 标 的 物 在 正 确 安 装 、正 常 使 用 和 保 养 条 件 下 , 在 其 标 称 的 使 用 寿 命 期 内 应 具 有 满 意 的 性 能 。 在 乙 方 承 诺 的 质 量保 证 期 限 内 , 乙 方 应 对 由 于 设 计 、 工 艺 或 材 料 的 缺 陷 及 伴 随 服 务 而 造 成 的 任 何 不 足 或 故 障负 责 。 标 的 物 质 量 出 现 问 题 , 乙 方 应 负 责 包 修 、 包 退 、 包 换 , 费 用 由 乙 方 承 担 。3.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计监部门的检

6、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3.3 除特别约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四、包装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包装,在送交甲方验收前不得拆箱。五、标的物的交付5.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5.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5.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3料。5.4 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合同签订 60 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5.5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

7、指定地点。六、伴随服务6.1 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服务:6.1.1 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6.1.2 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需的工具;6.1.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6.1.4 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6.2 除 合 同 另 有 规 定 之 外 , 伴 随 服 务 的 费 用 均 已 含 在 合 同 价 款 中 , 甲 方 不 再 另 行 支 付 。6.3 项目知识产权: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研究开发成果及相关知

8、识产权归合同双方所有。6.4 技术路线:系统硬件平台应建立在较高性能的 PC 服务器或服务器群集上。系统开发应采用 JAVA 开发技术,postgresql 数据库。系统采用 LINUX 操作系统。系统应保证能应用于目前流行的各种微软视窗操作系统下。七、标的物的检验和验收7.1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外观、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包装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检验合格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7.2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

9、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7.3 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特别约定。7.4 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八、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8.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8.2 如果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4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8.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九、售后服务9.1 乙

10、方对其提供的原装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其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进行保修。十、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0.1 甲方违约责任10.1.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 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0.1.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0.1.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0.2 乙方违约责任10.2.1 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

11、交货) ,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10.2.2 乙方逾期交货的 ,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十一、不可抗力11.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十二、索赔12.1

12、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5出索赔。12.2 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2.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12.2.2 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12.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

13、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12.3 如 果 在 甲 方 发 出 索 赔 通 知 后 七 天 内 , 乙 方 未 能 答 复 , 上 述 索 赔 应 视 为 已 被 乙 方 接受 。 若 乙 方 未 在 甲 方 提 出 索 赔 通 知 后 七 天 内 或 甲 方 同 意 的 更 长 时 间 内 , 按 照 合 同 规 定 的 任何 一 种 方 法 解 决 索 赔 事 宜 , 甲 方 将 从 未 付 款 或 乙 方 开 具 的 履 约 保 证 金 中 扣 回 索 赔 金 额 , 如果 这

14、 些 金 额 不 足 以 补 偿 索 赔 金 额 , 甲 方 有 权 向 乙 方 提 出 对 不 足 部 分 的 补 偿 。十三、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3.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3.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3.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3.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3.2.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3.3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四、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生效后至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十五、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附则616.1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16.2 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16.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通知书、采购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6.4 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备案机关代表签名

16、代表签名 (盖章)2017 年 月 日789附件:项目开发需求1、智慧城管基础框架1) 统一用户平台梳理高新区城管组织机构和用户标准,对接区平台和二级平台,城管业务平台建立高质量,规范的基础数据标准,统一用户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访问授权的全局平台。基于高性能、易管理,全局共享的用户和权限数据集成平台,统一管理组织信息和用户信息,全局共建共享。2) GIS 共享平台实现各区各类地理信息资源共享、联动共管、动态跟踪、全面覆盖、高效快捷,推进网格化服务,基于城市事件、部件、主体(管理部门,个人,企业)等因素建立各类主题图层,如工单图层、道路图层、渣土车图层、工地图层、广告图层、执法队员图层、违法

17、建设图层、视频探头图层、环卫图层、公厕图层、垃圾转运站图层、预警图层。可相互切换显示、层次递进;实现以位置发现主体、事件、部件,以主体找事件、部件,基于 LBS的位置服务,整合多维度分析结果3) 数据服务总线建设高新区城管局智慧城管的数据交换服务总线架构体系, ,统一服务接口,定义数据数据标准。全局的所有服务接口进行统一注册、统一授权、统一埋点、统一监控。可以实时了解全区的各应用服务服务运行情况、调用情况。4) 大数据分析研判中心将全局的业务数据按标准入库,将业务数据、许可数据、处罚数据、企业数据,工单数据,违建数据纳入中心数据库建立专题库,如个人、法人、部件专题,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违章建设,

18、工地和渣土车等数据设立专题,建设数据分析平台。5) 自动化运维平台对高新区城管局的智慧城管的服务器运行情况,如 CPU,内存,硬盘,资源利用情况等进行监控,设置预警阀值,在监控的过程对超出指定的阀值进行预警。6) 视频一张网接入高新区现有监控设备,将整体呈现高新区的现有视频设备,平台中调用摄像头,查看路面的实时情况。102、智慧城管应用平台1) 网格化台账管理子系统对高新区各街道的网格化人员配置,制度建设,研判机制,工作实效,应急处置,投诉处理,执法保障,特定奖惩等数据的管理,形成台账管理系统,同时为后续的其他台账业务建立基础框架。2) 准军事化管理子系统对接统一用户平台,管理人员的设备领取情

19、况,使用情况,各类装备的管理,及相应的早点名制度、岗前检查制度、饭前一支歌制度、功能场馆建设、下班前讲评交接制度等进行管理。建立表扬台台和曝光台,建立督察制度,包括对队部督查、窗口督查、执勤督查。可对重点督查对象进行关注,根据重点对象进行积分管理,进行排名。3) 违法建设管理子系统建设违法建设的管理流程,结合网格化,建立合理发现,处理到处置结束管控流程,并建立违法建设预警机制,全面管控违法建设行为,按住建部规定和市城管要求统计分析违法建立整体情况。4) 工地与渣土车子系统对渣土车进行统一的管理,登记工地建设方,运输公司,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等,并对渣土车进行视频识别,对违规停车,违规路线行驶进行现场抓拍并录像,为大队执法提供有力支撑,对违规的裁量权进行管理,对违规企业,车辆进行处罚并计入企业和车辆的积分体系。通过管理制度对违规的企业,车辆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积分考核机制5) 新区智慧城管企业微信建设高新区城管局企业微信,将集成通知公告,日常办公,宣传教育,行政审批,工单流转,工作督办,查询中心,领导视角,预警中心,表扬台,曝光台等功能,是城市管理工作向虚拟空间拓展,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政务服务的一种有益探索。它能使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成果惠及一线执法人员,体现“以人为本、服务优先”的理念,是一次全新的深刻的政务革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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