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犯罪主体第一节 概述 一、犯罪主体的概念 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犯罪并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与单位)。 二、种类 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 自然人犯罪主体又分为两种情况:一般犯罪主体与特殊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主体也可分为两种情况:无特别限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特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第二节 自然人犯罪主体 自然人犯罪主体的一般要素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某些犯罪除了要求行为人具有这两个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特殊身份。 一、刑事责任年龄 (一)概念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所必须达到的年龄。 (二)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刑法第17 条): 1 、不满14 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即不满14 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或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 2 、已满14 周岁不满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第17 条第2 款) (1 )指8 种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