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OEM 合作协议书本协议于 2018 年 06 月 30 日甲方:XXX 有限公司乙方:XXX 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联盟,乙方委托并授权甲方生产以“XXX”为 XXXX 产品,执行日期 2018.06.30 至 2023.06.30,双方一致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 双方职责1.1 甲方职责1.1.1 甲方应确保向乙方提供产品的合法性。1.1.2 甲方根据乙方每次订单提出的具体规格要求和订货合同进行生产,甲方有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控制。1.1.3 技术参数标准、质量管理体系以甲方质量文件为标准,甲方所供合作产品,应提供检验合格报告等技术资料文件
2、(技术资料提供的内容必须符合乙方的要求,如产品型号,公司名称等须一致性) ;甲方所供合作产品没有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技术要求生产,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1.1.4 关于供应商稽查,乙方有权到甲方进行质量保证相关稽查,对于稽查中的不符合项,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否则甲方需支付不低于每次贰仟元的质量违约金。1.2 乙方职责1.2.1 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所有产品的技术资料(包括 PCB 板 geber,物料清单表、测试软件等) ,整机测试规范等。1.2.2 极力配合甲方的生产安排,以便生产顺利进行。1.2.3 如因乙方原因,更改订单内容,或操作不当造成产品故障,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
3、失,由乙方承担。2二、 知识产权保护2.1 乙方与甲方合作产品的所有专利及知识产权免费授权给甲方使用,只针对合作对应的该款产品的专利。2.2 乙方应保证其让甲方的生产的产品在权利上,包括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等在内的权利无任何瑕疵或限制,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2.3 甲方的产品如应乙方要求必须使用乙方的商标,则乙方的商标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方法和方式使用在乙方采购的产品及其包装上;并且甲方只能把这些产品及其包装销售给乙方。除此目的外,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使用乙方商标。三、 结算方式及期限3.1 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
4、次订货都由乙方向甲方下订单, 由甲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3.2 乙方向甲方订货的同时,首先向甲方提交该次合同总额的 30%预付款。 3.3 每次订单的 70%余款在订货合同约定发货日期前一天或前两天,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甲方确认收到全额货款后发货给乙方,运费及保险费由甲方承担。3.4 甲方对乙方所订货物的交货期限,从乙方向甲方所交付的预付款到帐之日起计算20 个工作日内发货。对于特殊情况需加急供货的,由乙方同甲方友好协商,并最终以订货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准。四、 运输、保险及费用4.1 甲方发货目的地为乙方公司每次合同指定所在地,如有变化由双
5、方友好协商,最终以订货合同约定收货地址为准,由甲方代乙方安排货物运输。 4.2 运输方式一般为:快递、铁路。根据具体的每次订货合同要求进行。4.3 其他保险及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另如有特殊情况时运输费用有双方友好协调。五、 验货的标准及方法35.1 乙方对货物的验收方法依据甲方的质量文件为依据。 5.2 乙方合同相应单位检测验收有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合同相应单位通知后算起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邮件通知甲方,此为乙方对甲方货物的验收期。5.3 乙方认为货物有不良现象时,可向甲方提出异议。 5.4 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 24 小时内给予处理答复,如超
6、过期限视为保修处理。六、 质量安全保证6.1 甲方生产的产品需符合乙方的要求,符合产品检验规范中的要求。6.2 甲方需按照乙方的要求在产品的外包装上进行出厂编号。6.3 甲方应进行严格的产品出厂前的检验测试,以保证产品品质与合同条款和质量标准规定内容相符。6.4 乙方有权委派其技术代表共同参与出厂产品的质量控制,同时有权利不定期检查与产品相关的检测设备、生产过程及材料零部件的质量控制等。6.5 如果产品在交货一个月内出现批量性故障和缺陷,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完全由甲方承担。七、 售后服务和保修甲方在产品实行 2 年免费保修、终身维护。保修期以甲方生产标识日期起 2 年。保修期满后,甲方负
7、责损坏产品的维修,但可以根据维修情况收取维修费用。八、 违约责任甲方将依据市场状况,定期发布最新价格体系与市场政策,乙方需自觉遵守甲方的市场价格体系和市场政策。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甲方价格政策的行为,甲方将予以书面通知并有权暂停供货直至终止本合作协议。九、 保密甲乙双方对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关系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4十、 不可抗力10.1 由于自然灾害、雷电、事故等不可抗拒的,以及由于供电线路、犯罪等因素对设备造成的损害或软、硬件故障,甲方有义务提供咨询服务,但不属甲方的免费保修范围。10.2 由于地震
8、、台风、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其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协议义务的原因,并应尽快向另一方提供有关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对本协议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是否终止本协议,或部分免除本协议的义务。十一、 违约及解决纠纷的方式11.1 协商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协商的通知后 6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2 持续的权利和义
9、务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法院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十二、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已颁布并可公开获得的法律,但如与本协议有关的特别事项没有适用的已颁布和可公开获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时,应参照一般国际商事惯例。十三、 协议有效期13.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持续十二个月。在本协议期届满后,如果任何一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没有异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13.2 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生效。5十四、 其他14.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认可后,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3 双方的合作是建立在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层次上开展的,双方约定互设专职代表全权处理合作事宜,专职代表签字确定的事项合作双方均认可。鉴于此,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已于本协议首页的日期签署本协议,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及时生效。甲 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地 址: 电 话: 邮 编: 日 期:乙 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邮 编: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