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远 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窗口人员年度考评评分表 被考评人: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总得分: 考评评分具体内容(基准分为 100 分) 扣分 加分 得分 思想品德( 10分) 思想作风正,大局观念强,服务态度优,遵纪守法好,得 10分。发生吵架的,每次扣 5 分;不佩胸牌上岗,每次扣 1 分;不服从中心协调管理,协调办理事项不积极主动,每次扣 3分。 业务技能( 30分) 了解中心的基本运行程序和运作制度,熟悉岗位业务知识,熟悉使用办公 自动化设备,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协调处理、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得 30 分。不能及时、准确地解答服务对象咨询,每起扣 2 分,协调不力,影响其它部门和服务
2、对象开展工作,每起扣 2 分;不能在承诺时限内按要求办结应独立完成的事项,每次扣 15 分 出勤值勤( 20分) 1、自觉遵守中心考勤制度,得 12 分。因私事假全年累计超过 15 天(不含法定假日),扣 5 分;迟到、早退每次扣 1 分;擅自离岗,每次扣 1 分;旷工每半天扣除 2 分。 自觉遵守各项会议制度,得 8 分。政治学习、业务培训迟到每次扣 1 分,缺席每次扣 2 分。 工作实绩( 40分) 1、办理事项,准确率达到 100%的 ,得 15 分。准确率每减少 1 个百分点,扣 1 分;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率达到 100%的,得 15 分,办结率每减少 1 个百分点,扣 1 分 3、服务对象对办理结果没有投诉,得 10 分。对办理结果有投诉的,经查实属于窗口责任的每件扣 3 分; 4 、窗口被评为月、年度前 3 名“红旗窗口”的,每次每人分别加 1、 2 分,被评为为月、年度后 3 名的,每人每次分别扣 2、 3 分; 5、群众送感谢信的,当事人每次加 1 分;送锦旗的,当事人每次加 3 分;窗口工作信息被中心刊物刊发的作者每次加 2分;上级部门表彰、报纸表扬的,当事人每次加 5 分。 内 容 项 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