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物业治安、防火、安全协议书一、甲方有责任指导、检查、协助和督促乙方开展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凡公安机关或甲方安全保卫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按期整改完毕,以确保安全。凡过期未整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三、在租用期内,若因乙方的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善而引起的案件、火灾、治安灾害事故及安全事故等,而造成被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查处被罚款、停业或殃及甲方及邻居以致其他第三者的,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四、确保做好场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过甲乙双方约定同意,乙方向甲方支付消防安全保证金 元整 ,在租赁合同期内,若乙方无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甲方在合同期满后2个月内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出现消防安全违规问题,且经甲方催告仍不及时整改的情况,甲方有权自行整改,包括但不限于所产生的整改费用将在该消防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合同期内,乙方每次被扣除消防安全保证金后,应当在扣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等同于扣除金额的消防安全保证金,保证消防安全保证金始终为 元整 。五、实施治安、防火安全责任制。乙方要确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