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基金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99****p 文档编号:1462300 上传时间:2019-03-01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创业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创业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创业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创业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创业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清远市退役士兵创业基金管理办法 为推动退役军人创业热潮的兴起,支持和鼓励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创业实践,降低初始创业成本,营造退役军人创业氛围,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推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金额度 创业基金来源于清远市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以下简称;退促会)理事单位、会员单位自筹款、上年末创业基金结余款、存款利息、社会团体、单位、个人捐赠等资金,并设立专户管理。清远市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负责管理退役士兵创业基金项目。重点用于退役士兵市内本土初创业企业、清远市退促会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安置退役军人就

2、业达到 30 以上的微小企业、科技型成长企业的扶持和创业资助。 第二条 扶持对象 在本市创业的退役军人下岗再就业人员、未就业的近年退伍军人、其他联合退役军人超过 30%股权的企业。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创业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 承担创业基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诚信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2、必须依据劳动法为职工办理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3、必须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4、必须是当年在本市新办注册资本达 100 万元(

3、实缴)以上的退役军人企业。 第五条:申请创业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较高,项目技术水平处于全市领先。有利于环保、企业有良好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项目。 2、项目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有一定投入产出比。 3、项目单位有相应的自筹基金及较好的借贷条件,具有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 4、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第六条:扶持标准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科技型成长企业,当年纳税 20 万元以上,安置 30%退役军人以上就业,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

4、 1 年,可获得资助。 2、工业项目当年投资 500 万元以上,且注册资本达 300万元以上,当年纳税 30 万元以上,安置退役军人%50 人以上就业,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 1 年,可获得资助。 3、商贸项目当年投资达 2000 万元以上,当年纳税 100万元以上,安置退役军人 20 人以上就业,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 1 年,可获得资助。 4、形成一定规模的特色农业、传统手工艺品制作、编织业专业生产经营的项目,当年纳税 3 万元以上,可获得资助。 第七条 项目申报。 1、申报时间:符合创业基金支持条件的项目,由企业按申请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向市退促会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原则上每一个企业

5、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和一种支持方式。 2、申请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创业基金项目申请书。 (2)、创业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有关机构和专家对该报告的论证意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证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以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不足一年的新创办企业须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册基金证明(复印件)和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5)、可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 (6)、已落实或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复印件); (7)、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 (8)、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凭证; (9)、其他

6、需提供的资料; (10)、申请企业须将书面申请材料(附材料目录)按A4 纸大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上报市市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并上报相应软盘。 (11)、申请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不再受理企业的申请。 第八条:项目审批。 1、市退促会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项目申请,按照科学管理、竞争择优、公正透明的原则,采取实地考察、财务分析等方式,对申报项目提出初审意见,报市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理事会评审后确定。 2、经市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理事会批准的项目,市退促会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与申请企业签订创业基金项目合同书。 3、市退促会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项目合同书进行项目执行,根据项目执行进度分批拔付。 第九条:建立检查制度。市退促会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负责创业基金扶持项目实施情况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应依法办事,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或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的项目单位今后五年内不得申报市退促会的支持项目。 第十一条: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二条:本实施方案由市退促会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课件讲义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