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中小学民乐合奏的普及工作黄忠钊v 中国民族管弦乐队,无论从乐队的形式,还是音乐风格,都已成为世界音乐艺术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被世界各国人民所认同。长期以来主要是以西方交响乐队为模式,基本上是吸收西洋管弦乐队的高中低的音响平衡与音色和谐的特点而设置。因此,在民族乐队中增设了 许多中低音乐器,个别吹管乐器加键以方便转调、加大共鸣体以扩大音量等。这些乐器、音律等改革,使中国人的审美更加接近西方的音乐准则,从某意义上说,中国民族乐器的个性化有所削弱。因此,有人对此持不同意见。近年来,音乐舞台上兴起的一种不同于新型民族管弦乐队的“ 第三种模式” 各种乐器结合自由的民族室内乐,以及由部分中国民族特色乐器与电声乐队、爵士乐队等结合的“ 新民乐” 的新组合方式,引起音乐界的人士和广大观众的普遍关注和思考。但中国近年来民族管弦乐的创作与演奏,主体上还是以这种人们称之为“ 文化远亲繁殖” 或“中西文化的互补性” 的民族乐队编制为基本依据。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新的二十一世纪,我国民族管弦乐队的优势将越来越明显,发展前景会更加美好。一、中小学开展民乐合奏的必要性 v 自从1995 年12 月在广州召开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