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委托运输协议(委托方)甲方: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支付方)乙方: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乙方)(受托方)丙方:市高新区东欣物流有限公司甲方因紧急处置工作需要,甲方、乙方共同就市固废处置中心餐厨垃圾处理厂、厨余垃圾处理厂污水委托丙方进行外运,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一、 协议期限、金额及结算方式1、 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自2018年_8_月_28_日起至2019年6_月_30_日止。在不突破采购预算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按实际情况适当顺延。2、 污水车辆外运费: 24元/吨 。采购预算:295万元。3、 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即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的运输量。每次结算时,丙方将本月实际运输情况汇总成结算单,经甲方、乙方确认后,丙方凭结算单并按此开具的正规发票到乙方处结算。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为丙方指定放水点位置。2、甲方应告知丙方运输车辆在厂区内的指定行驶路线和运输时间段。3、甲方应根据要求负责场区装水点抽水设施的建造。4、甲方负责制订排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