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管理制度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2.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一、 认真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方针。二、 按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措施布置工地的防火工作。三、 组织本工地义务消防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工作,安排防火值日人员。四、 将本工地的各项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完善岗位防火责任。五、 不定期检查本工地的消防重点和危险部位,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六、 对本工地参建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七、 负责对三级动火进行审查批准,组织人员对危险部位、焊割、烧作业区进行监护。八、 发生火灾,立即组织灭火,并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工作。九、 按三不放过原则查处火灾隐患,协助上级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十、 易爆易燃物品由专人负责保管,专人操作使用,购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