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通用标准(征求意见稿)1.总则(1)“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旨在培养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高等学校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将为培养学生成为卓越工程师打下坚实的基础和完成卓越工程师需要的基本训练。(2)本标准适用于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工程专业的人才培养。(3)本标准旨在提供各种类型卓越工程师培养的基本质量要求,是制定行业标准和学校标准的宏观指导性标准。2.卓越工程师培养层次卓越工程师培养层次主要分为本科层次、硕士层次和博士层次三种。本科层次主要是培养学生将来在现场从事产品的生产、营销和服务或工程项目的施工、运行和维护。硕士层次主要培养学生将来从事产品或工程项目的设计与开发、或生产过程的设计、运行和维护,具备设计开发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或新工程项目的能力。博士层次主要培养学生将来从事复杂产品或大型工程项目的研究、开发以及工程科学的研究,具备创造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尖端产品或高技术含量的工程项目的能力。要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终生学习和在工程实践中学习的能力,使在校低层次毕业的学生也成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