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实验室培训规则一、培训宗旨1. 为了提高我校学生、教师,及有需求的临床医生的科研技能,掌握基本的实验技术和使用仪器规范性、正确性,中心实验室将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工作,特制定本规则;2. 中心实验室按照“实用、高效、规范”的原则,采取分届分期培训,一届分为四期,由专人培训、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政策;3. 由于场地和仪器设备有限,为了保证每位参加培训人员能够有机会动手操作,每期培训限制人数:研究生3人、教师1人、临床医师1人。二、培训规则1. 参加培训人员需提前登陆“包头医学院中心实验室网站”,确认参加培训的日期和项目,填写相应的培训申请,在管理老师确认资格后,方能参加相关培训;2. 参加培训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心实验室培训规则,保证实验室安全和仪器运转正常;3. 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由中心实验室提供实验所需的试剂、耗材;但对于珍贵样本、贵重仪器,部分培训课程中采取培训教师操作,培训人员观摩的形式完成。三、实验室安全规则1. 本实验室分为办公区和实验区,任何人不得将实验用品(包括工作服)带入办公区;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区存放和食用食品、饮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