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 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避免事故的发生, 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 和安全色 (GB28932008)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办公场所。 3 职责 3.1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所需安全警示标志由各部门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向工程部提交使用计划, 由工程部负责审批, 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购置,由公司安全员负责实施。 3.2 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与管理。 各使用部门应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档案, 做好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记录和台账, 并把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 维护、 和管理列入日常检查内容; 如发现有变形、 破损、 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 或更换并做好记录。 4 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 4.1 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标志。 其含义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禁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 白底红字。 4.2 在提示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