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什么是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0 条规定了侵犯人身权利行为,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2、不服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可以怎么办?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 39 条规定,对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处罚,当事人不服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上一级公安
2、机关的行政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是说,当事人对公安机关做出的行政拘留、处罚不服、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仍不服时,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还要注意,一定别错过了法定期限。3、为索取欠款而将债务人私自关押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答: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行为的非法拘禁罪作了规定。所谓非法拘禁罪,是指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为索取欠款而将债务人关押的行为,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非法拘禁是继续犯,即该行为自开始至恢复被害人的人身自由
3、期间内始终处于继续状态。持续时间的长短,对于行为的危害程度有直接的关系。时间多长才可以构成犯罪,刑法未作明确规定。但如果时间过短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以犯罪论处。是否定罪,应当综合案件的各种主观情节来确定。为索取欠款而将债务人私自关押,其行为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应以拘禁罪论处。4、土地征收应履行哪些程序?答:(一)应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臵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二)征询村民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三)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4、四)拟定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地方案,并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五)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臵方案公告,并听取对征地补偿、安臵方案的不同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六)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臵方案,连同被征地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七)市、县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臵方案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八)被征地人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手续;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 (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
5、记手续。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九)实施补偿安臵方案和交付土地。5、征地补偿有哪些法律规定?答: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臵补助费,按照需要安臵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臵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臵的农业人口的安臵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
6、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臵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臵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臵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
7、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的标准。6、信访条例是如何规定信访秩序的?答: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二)携带危险物品、管理器具的;(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8、;7、除了信访之外还有哪些处理社会矛盾的方式?答:信访只是处理社会矛盾的方式之一,其他处理社会矛盾的方式还有复议、诉讼、仲裁等。(一)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诉讼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民事诉讼。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四)民商事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五)劳动争议仲裁,人事
9、争议仲裁,等等。8、针对农村信访的常见问题,信访人应当向哪个机构提出?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农村信访的主要问题,我们对有关机关及其信访职责作简单介绍:(1)涉及超生、早育、计划生育中违法乱纪,结扎后遗症等问题,应找乡镇或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问题较严重的,也可直接找县(市、区)计划生育局(委)。 (2)涉及到农村经济和土地调整等农村政策问题,应找县(市、区)农委。 (3)征占地补偿问题,应找县(市、区)土地局。 (4)涉及到水库移民安臵等问题,应找问题发生地的县(市、区)水利局。 (6)涉及盲聋哑人、残疾人员就业安臵等问题,应找县(市、区)残联。 (7)涉及军烈属、残废军人、复退军人要求优抚
10、安臵、补发证件,要求解决生活困难等问题,应找县(市、区)民政局。 (8)涉及到公办、民办教师问题,学籍处理,招生,大专毕业分配等问题,应找县(市、区)教育局以及教育局下属的招生办公室。 (9)涉及到城镇房屋管理和私房改造等问题,应找县(市、区)房地局。 (10)涉及到拆迁回迁、城镇建设、环境污染等问题,应找县(市、区)城建环保局。(11)涉及到医疗事故等问题,应找县(市、区)卫生局或事故发生地卫生局。 (12)涉及到劳保工资、劳动福利、公伤争议、劳动就业问题,农村的(包括县城),找县人社局;城市的,如果本单位处理不了,可找本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直至区、市人社局。 (13)反映的问题涉及好几个部门
11、,或者问题不好归口,无口可归,以及重大疑难的问题,可直接向县(市、区)信访办投诉或面谈。9、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有哪些?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3 条规定,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4)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5)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10、公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答: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