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好危险化学品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根据卫滨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可靠地组织力量,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提高全区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整体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二、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的主要事项(一)剧毒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二)剧毒危险化学品误付、丢失、被盗、被抢事件;(三)剧毒危险化学品人身中毒事故;(四)危险化学品爆炸、燃烧事故;(五)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六)危险化学品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事故;(七)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处置。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1、成立卫滨区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调动全社会各种力量进行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