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 品 批发和零 售 行业 前置 审 批事项 市 场 主 体 应 知 事 项 告 知 单 从事危 险 化 学 品 批 发 和 零 售 行业 的 市 场 主 体 在 依 法 办理营业执 照前, 根据具体 经营范 围, 应先 办理 危 险 化学品 经营 许可证: 一、 法律 、法规依 据 1 、 安全 生产法 ; 2 、 危险化 学品 安全管理 条例 ; 3 、 危险化 学品 经营许可 证管理 办法 。 二、 申请 人须达到 的条件 、标准和 要求 1 、 经营 和储存 场 所、 设施、 建 筑 物符合 建 筑设 计防火规 范 ( GB50016 ) 、 石 油 化 工 企 业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 GB50160 ) 、 汽 车 加 油 加 气 站 设 计 与 施 工 规 范 (GB50156 ) 、 石 油 库 设 计 规 范 (GB50074 ) 等 相 关 国 家标准、行 业标准 的规定; 2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具 备 与 本 企 业危险化学 品经营 活动相适 应的安 全生产知 识和管 理能力 , 经专门的安 全生产 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