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99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的通知建标1999112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五年城建、建工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5661号)的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CJJ12-99,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安装验收规程CJJ12-86同时废止。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燃气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负责管理,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年4月26日目录1 总则2 术语3 燃具给排气4 燃具的安装间距及防火5 燃具安装6 验收附录A室内换气附录B敞开走廊、阳台上安装附录C给水安装本规程用词说明1总则1.0.1为使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简称燃具)安全运行,保护国家财产和居民生命的安全,制定本规程。1.0.2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