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职责和资源1.1职责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b. 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c.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d.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1.2资源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2文件和记录2.1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标、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