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本标准归口单位: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批准人: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主要用于保护人员免受机械性危险伤害的防护装置的设计和制造的一般要求。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本标准发布后制造的机器。要注意使用防护装置以使非机械性危险减至最小。本标准的要求适用于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装置中致动联锁装置的那些部件。本标准没有对有移动和提升物料能力的专用系统,如滚翻防护结构(ROPS)和坠落物防护结构(FOPS)提出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标准。GB/T5226.1机械安全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eqvIEC204-l:1992)GB12265.1机械安全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12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