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首问责任制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机关工作效率,进一步增强机关服务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制,决定在我局机关和办事窗口、服务单位全面实行“首问责任制”。一、群众来局机关和办事窗口、服务单位办事,首先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群众,并负有为其服务不可推卸的责任,不可不理不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1、属首问责任人所在处室(含企事业单位部门,下同)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向当事人一次解释有关如何办理事项、需补充或携带的材料等。2、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处室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引导办事的群众到承办的处室,并交由承办部门的负责人或经办人员,该承办部门的负责人或经办人即转为首问责任人。3、属于业务范围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处室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处室一同解决。4、对进行一般性咨询的群众,承办处室要做好全面、细致的介绍工作,让群众确实听明白,感到满意。5、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我局管理业务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给予耐心说明,并尽可能告知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