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重大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为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事故发生后,立足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集会、大型集体活动,春秋游、交通、游泳、校舍倒塌、火灾及台风、地震、食品中毒、传染病监控等。 二、组织领导我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书记和主管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的重大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救援小组及安全宣传小组,配备义务消防员三名,任命各班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档案。三、防范监控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积极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督促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建立了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报告制度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特大安全事故,在1小时内电告区教育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