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责 任 书 为切实加强我县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主体责任,消除学生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根据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责任书。一、学校要成立接送学生车辆领导机构,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驾驶人员台账,明确专门人员照管学生上、下学的乘车安全。监督和纠正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接送学生车辆出现超员、超速及乱停(靠)上下学生的情形。二、学校要与车辆驾驶人签订车辆行驶安全责任书;学校要与乘车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安排学生家长与乘坐车辆驾驶人签订责任书。拒绝乘坐无牌、无证、车况差及报废车辆,不乘坐低速农用车辆,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积极防范交通事故;三、学校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和强化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认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课堂,并严格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通过主题班会、专家讲座、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学生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