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管理制度为加强学校水电管理,贯彻“保证供应、方便使用、节约为本”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加强节约水、电的宣传教育。(一)学校领导要把节约能源,加强水电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在师生员工中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二)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学生会、班级生活委员要负责做好节约水电的宣传教育。学生管理部门、总务处等部门要利用黑板报、广播电视、学生会办的小报、主题班会等进行经常性的宣传,对浪费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第二条学生宿舍、教室的照明和路灯按学校作息制度统一开关,由值班电工或门卫、宿舍管理员严格执行,保证按时供电,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水电监督管理。第三条 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私自安装电器、使用各类电炊具、拨弄电表隐瞒用电量,对造成线路、管道破坏或发生事故的,追究当事人全部责任。第四条 各处室、班级所辖范围水电设施损坏,未及时报修而造成浪费的,酌情处罚责任人罚金。第五条 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专职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经常与供电部门联系,确保电路畅通。第六条 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