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档案借阅制度文件档案借阅制度一、 借阅档案必须在“档案借阅登记薄”登记后方可借阅,秘密级以上的档案文件必须经过相关主管批阅方能借出。二、 案卷原则上不许借出,只供在档案室查阅,未归档的文件及资料可借出。三、 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到期必须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四、 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保护档案的安全与保密。1、不得擅自涂改、勾画、裁剪、拆散、转借或损坏,否则,违反保密法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2、如有需要必须摘抄、翻印、复印以备使用时,一般性文件、材料、图表等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后,将批准交予档案管理员备案方可实施。3、秘密级以上文件、材料、图表等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
2、准后方能借阅、复印、摘抄、翻印。4、借阅资料不允许中途转借他人,必须归还后再办手续。5、行政文件、证件的借出时间原则上是当日借当日还,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有档案室主管审批。6、因工作需要需借某证件的复印件时,档案员必须在证件上签出“此件仅供于事办理使用”字样。7、财务资料、凭证的借出时间:借阅任何资料必须由财务部门主管审批,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超过此期限必须由财务主管与档案室主管共同审批。8、 图纸的借出时间:一般产品图纸借出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归还,关系到公司技术机密的,图纸借出后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归还。五、 借阅的档案交还时,管理员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者损坏,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六、 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批准方能查阅,但不能将档案带离档案室。七、 外单位摘抄卷内档案,应经总经理同意,对摘抄材料档案管理人员要随时跟踪,进行审查、签章。八、 档案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发现视情况给予 50-100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九、 损坏或丢失资料的处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