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制度第一条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安 全 管 理 ,实 现 对 风 险 的 超 前 预 控 ,使全 体 员 工 能 在 生 产 中 了 解 到 风 险 存 在 的 重 要 性 ,特 制 定 本 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重大安全风险警示告知管理。第三条 建立并保持安全 风险预控管理程序,以全面辨识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风险,明确风险可能产生的危害及其后果,并对风险进行分级、分类、检测、预警、控制,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第四条 公司应组织员工对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风险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辨识范围覆盖企业的所有活动及区域、对所有工作
2、任务建立清单并逐一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对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第五条 风 险 辨 识 、风 险 评 估 应 采 用 切 实 可 行 的 方 法 和 程 序 ,且 与 现 场 实 际 相 符 ,对 辨 识 出 的 风 险 进 行 分 级 分 类 ,风 险 辨 识 时 考虑 正 常 、异 常 和 紧 急 三 种 状 态 及 过 去 、现 在 和 将 来 三 种 时 态 。第六条 工作程序或标准改变、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和设施有重大改变时,能及时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发生事故、出现重大不符合项时,能及时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第七条 风险管理对象、管理
3、标准和管理措施的制定,在对风险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应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第七条第一款 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第七条第二款 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第七条第三款 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第七条第四款 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第七条第五款 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第八条 应采取措施对风险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风险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4、风险监测设备灵敏、可靠;风险监测信息传递通畅;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第九条 应采取措施对风险产生的危害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风险预警应针对不同级别、类别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通畅、及时。第十条 应建立程序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第十条第一款 对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示的原则;第十条第二款 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的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 PDCA 的运行模式;第十条第三款 制定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
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度计划实施时的潜在风险;第十条第四款 根据风险辨识、风险评估结果,编制作业规程、 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应急预案及其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第十一条 风险警示公告。在重大风险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告知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并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或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强化危险源检测和预警。第十二条 安全风险公示栏必须保持清洁,其他人员不得无故进行抹擦和涂改。第十三条 管理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必须熟知重大安全风险的类型特征。第十四条 各部门、车间、班组每周必须对本单位进行安全风险的排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风险汇总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安全部门对重大安全风险要以公告形式公布,让广大员工对安全风险存在的危害引起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