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6序列定额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SC01-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及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增加共二十章。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四、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为依据编制的。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