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三包标准2.4.1电动车摩托车、电动助力车铅酸电池三包标准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电动摩托车、电动助力车铅酸电池的三包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电动摩托车,电动助力车铅酸电池的三包要求。2.三包规定凡本公司生产,销售的电动摩托车、电动助力车铅酸电池因质量问题而退回本公司,本公司按以下三包要求执行:2.1三包时间:2.1.1电动摩托车电池(6DZM17、6FM22、6FM24)三包时间为了10个月(以电池烙印日期为准;含运输、周转时间,以下相同)。其中03个月,在一组中因电池出现质量问题,本公司负责将该组全部更换新电池,310个月的电池如出现质量问题,则更换维护电池(维护电池的日期仍为退回电池上的日期,以下相同)。2.1.2电动自行车电池(6DZM10、6FM14)三包时间为15个月,其中08个月,在一组中出现质量问题,本公司负责将该组全部更换新电池,915个月的电池如出现质量问题,负责更换维护电池。3对以下情况本公司不负责三包:3.1 非本公司生产的电池;3.2 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电池破损、开裂、电池端子烧损,面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