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宣贯资料综合说明一、编制概况为搞好我省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改革,使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适应建筑市场和建筑技术发展的需要,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我站于2006年6月21日向省建设厅报送了关于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请示(冀建价200615号文),拟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省建设厅于2006年7月20日做出批复(河北省建设厅关于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批复冀建质2006341号),同意我站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并提出了具体编制要求。我站根据省建设厅的指示精神,组织编制了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本定额从2006年10月开始编制,至2008年6月完成印刷稿,经过了省内外调研、制定编制方案、确定编制细则、项目划分、确定定额水平,总说明、章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修订,生成基价、专家审查、全省审查、定额水平测算、向计价标准编制领导小组汇报等阶段。编制期间多次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