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准则一一不动产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第三条本准则所称不动产评估是指对不动产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包括单独的不动产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不动产评估。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不动产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并考虑其他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具备不动产评估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应的评估经验,具备从事不动产评估的专业胜任能力。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明确评估对象,根据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恰当运用评估方法,形成合理的评估结论。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