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处理培训资料交通法规部分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案例:案例:非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交通意外的处理非机动车在一条被限定为非机动车和行人混行的道路上不及避让冲撞到一行人。当时,非机动车正常行驶,速度中等(20码左右),行人从混行车道的右侧猛地跳向道路中间(小孩子,在有父母看管的情势下戏耍),导致来不及避让,造成事故,小孩扑倒,查牙齿可能有松动迹象,有流血,及时刹车(离事发地仅半米处)事后立刻停车查看,并主动承担责任。由于本人经验不足,处理结果为,给了200元口头了结,却未立字据,也未曾报警。可能产生的问题:如果事后事故人无理取闹,甚至讹人,报警的话还有能翻身的可能么?警方此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