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银兴湖景丽舍项目部管理章程编制人:审核人:编制日期:2009年10月9日一、编制原则本管理章程仅适用于蔡甸区硃山湖大道银兴湖景丽舍项目部。本章程将遵循三项基本原则:符合性原则;先进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二、项目计划管理体系三、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根据本工程的规模及施工管理的要求,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采用直线-职能制的形式。采用这样的组织机构形式,有利于项目经理负责制的实施,同时也有利于施工管理工作在现场形成体系。因此,在管理组织机构内部,施工项目经理部为现场第一管理层次。施工总承包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全面、全过程负责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是施工项目管理的决策者、责任者、组织者。为了加强这一层次的管理力量,并合理调整项目经理的管理跨度,现场另设主管施工、技术及机电安装工程的项目副经理配合、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工作。根据施工管理的需要,现场将配备11名左右管理人员。人员安排与职能分布情况如下述:1项目经理:作为企业派驻现场的全权代表,领导项目班子全体人员,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与质量标准完成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