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风险点的辨识、评估、管控工作(以下简称“风险分级管控”),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等,制定本指南。第二条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对安全生产领域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和活动等(范围见附件1)进行风险全面排查辨识、科学评估,并按照风险级别采取不同管控措施。第三条风险分级管控坚持“分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自辨自控、差异化、动态化管理。第四条本指南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领域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国家另有规定的,或者已有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相关规定的行业领域,按其规定执行。第二章组织与分工第五条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政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