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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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一、适用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可接受风险标准)用于确定陆上危险化学品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和在役生产、储存装置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二、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我国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值表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概率值)防护目标新建装置(每年)在役装置(每年)低密度人员场所(人数30 人):单个或少量暴露人员。110-5 310-5居住类高密度场所(30 人人数100 人):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30 人人数100人):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3

2、10-6 110-5高敏感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监狱等。重要目标: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特殊高密度场所(人数100 人):大型体育场、交通枢纽、露天市场、居住区、宾馆、度假村、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310-7 310-6三、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我国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图附录:1.相关术语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推荐方法附录 1相关术语定量风险评价:是对某一装置或作业活动中发生事故频率和后果进行定量分析,并与可接受风险标准比较的系统方法。风险:是指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以及发生事件后果严重性的结合。个人风险:是指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

3、各种潜在的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事故造成区域内某一固定位置人员的个体死亡概率,即单位时间内(通常为一年)的个体死亡率。通常用个人风险等值线表示。社会风险:是对个人风险的补充,指在个人风险确定的基础上,考虑到危险源周边区域的人口密度,以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概率超过社会公众的可接受范围。通常用累积频率和死亡人数之间的关系曲线(F-N 曲线)表示。防护目标:指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的人员密集场所或敏感场所,包括居民区、村镇、商业中心、公园、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养老院、车站等。不可接受区:指风险不能被接受。可接受区:指风险可以被接受,无需采取安全改进

4、措施。尽可能降低区:指需要尽可能采取安全措施,降低风险。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危险源在发生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时,为避免事故造成防护目标处人员伤亡而设定的安全防护距离。附录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推荐方法根据不同适用范围,一般采用事故后果计算法、定量风险评价法或危险指数法计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一、事故后果计算法是以爆炸事故后果模型为基础,根据装置可能发生的最严重爆炸事故情景,计算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方法。(一)适用范围。涉及爆炸品类危险化学品(如:硝酸铵、三硝基甲苯、硝基胍)的生产、储存装置。(二)计算步骤。事故后果计算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

5、计算步骤如下:1确定最严重事故情景。参照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中第 3 条的有关规定,确定该生产、储存装置内能够发生同时爆炸的最大爆炸品量作为计算药量,选择计算药量同时发生爆炸的情景作为最严重事故情景进行后果计算。2计算事故后果。最严重事故情景下距爆炸点中心某距离处的冲击波超压可按下式计算:(1)式中:P空气冲击波超压值,单位为 105 帕斯卡(Pa);Q一次爆炸的梯恩梯(TNT)炸药当量,根据 计算药量折算,单位为千克(kg);R爆炸点距防 护 目标的距离,单位为米(m )。3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根据空气冲击波超压的安全允许强度(一般取P=0.02105P

6、a;可以影响建筑物玻璃破损的强度),通过计算得出生产、储存装置与防护目标间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二、定量风险评价法是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发生事故频率和后果进行定量分析和计算,以可接受风险标准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方法。(一)适用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选用定量风险评价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1涉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2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涉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3构成重大危险源,且涉及毒性气体的。但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0 号)第

7、九条规定的情形,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的风险标准执行。(二)计算步骤。定量风险评价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计算步骤如下:1定量风险评价。个人风险计算中的危害辨识和评价单元选择、失效场景分析、失效后果分析、个人风险计算和社会风险计算可参照化工企业定量风险评价导则(AQ/T 3046-2013)中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设备设施的失效场景频率及修正可参照基于风险检验的基础方法(SY/T 6714-2008)中有关规定执行。2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根据本公告公布的可接受风险标准,通过定量风险评价法得到生产、储存装置的个人可接受风险等值线及社会可接受风险图,以此确定该装置与防护目标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三、危险指数法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性质、位置和生产类型,评估和计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危险指数,并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方法。(一)适用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情形的,应当选用危险指数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1未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2不涉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但不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3涉及毒性气体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二)计算步骤。危险指数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流程图如图 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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