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核验7要点1.1 进场报审:进场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等资料有效、齐全,对拟进场材料、构配件的报审表审核签署无误。1.2 见证取样:对进场原材料取样进行见证,有见证记录和见证取样台账,两者相符;1.3 平行检测: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平行检测,有平行检测记录和平行检测台账,两者相符;1.4 检测频率:原材料施工检测频率和平行检测频率符合要求;1.5 取样工具:原材料检测取样工具及砼试块模具经监理验证合格1.6 不合格处置:针对不合格材料的处置,手续必须齐全合规;1.7 工程设备:工程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验收记录报验台账应齐全合规;2 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采购报验要求2.1 承包单位在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在采购订货前应向监理申报;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进场前向监理部提出检验申请并提供材料、构配件质保资料。(承包人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如钢筋、水泥等产品,必须提前28天选择3家以上名牌大型生产厂家上报监理人批准后方可采购)2.2 原材料检测取样工具(如环刀等)、取样规则及砼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