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5房 屋 租 赁 合 同出 租 方 租 人 ( 甲 方 ) : ( 身 份 证 号 码 : )住 所 地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承 租 人 ( 乙 方 ) : 公 司住 所 地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物 权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市 房 地 产管 理 法 的 规 定 , 甲 、 乙 双 方 在 平 等 、 自 愿 、 公 平 和 诚 实 信 用 的 基 础 上 , 经 协 商 一 致 , 就 乙 方承 租 甲 方 房 屋 事 宜 , 订 立 本 合 同 。
2、第 一 条 房 屋 信 息 描 述( 1) 甲 方 同 意 向 乙 方 出 租 , 且 乙 方 同 意 向 甲 方 承 租 位 于 市 区 路 号 栋 单元 房 , 该 租 赁 房 屋 面 积 约 平 方 米 。( 2) 该 房 屋 的 所 有 权 人 为 甲 方 。( 3) 该 房 屋 的 登 记 字 号 为 【 】 , 车 库 的 登 记 字 号 为 【 】 。( 4) 该 房 屋 属 全 新 装 修 , 新 装 修 后 甲 方 尚 未 使 用 。( 5) 随 附 该 房 屋 的 设 备 详 见 附 件 清 单 。 所 有 装 修 和 设 备 已 经 甲 乙 双 方 验 收 , 并 确 认
3、 是 完 好的 并 可 正 常 使 用 的 。第 二 条 租 赁 用 途 及 保 证(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作为行政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珠海市有关房屋使用安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上述租赁用途。(3)甲方保证将本合同中约定的房屋租给乙方做上述用途,已经经过房屋所在小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一致同意。(4)甲方保证其向乙方出租的房屋不存在任何的权利瑕疵,并未进行抵押,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 5第 三 条 租 赁 期 限( 1) 房 屋 租 赁 期 为 年 , 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 止 。( 2) 租 赁 期 满 , 甲 方
4、 有 权 收 回 租 赁 房 屋 , 乙 方 应 如 期 返 还 。 乙 方 需 继 续 承 租 租 赁 房 屋 的 , 则应 于 租 赁 期 届 满 前 3 个 月 向 甲 方 提 出 书 面 续 租 要 求 , 经 甲 方 同 意 后 重 新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 乙 方 对租 赁 房 屋 享 有 同 等 条 件 下 的 优 先 承 租 权 。第 四 条 租 金 及其他费用的支付(1 )租金按以下条件确定:租赁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不含税)。如需开具发票,其税金由乙方另外支付。(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1 万元人民币押金。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的 3 日
5、内甲方返还该押金给乙方,或抵算租金。(3)租金的支付日期:乙方应当在每个计算月的最初 5 日前支付当月的租金给予甲方。(4)其他费用a. 租赁期间,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网络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网络需要过户的,甲方应予以配合。若有甲方代缴的,发票给乙方,乙方再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甲方。b. 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与租赁房屋有关的物业管理费、停车费。C. 因租赁该房屋所需办理的登记备案手续由甲方负责。如因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需缴纳罚款,由甲方承担。第五条 房屋维修责任及改善(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租赁房屋装修(门、窗、雨棚、天花、墙面)非人为损坏影响乙方使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
6、到乙方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紧急情况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可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在此情况下发生的相关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2)房屋内的附属设施(见清单)损坏的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内的装修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破损、碰伤、划伤、污垢) ,致使租住房屋内外装修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的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乙方应根据珠海的特殊潮湿天气,在空气湿度过
7、大时关好门窗,防止室内天花、墙面和地板积水渍、受潮变形。否则,乙方应予以修复。3 / 5(5)任何时候乙方都要关好所有纱门、纱窗,不得让白蚁飞进室内。(6)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遭受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7)在乙方承租期间,如乙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乙方应与甲方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并约定装修、装饰费用的承担。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交付与返还(1)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的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2)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返还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
8、返还房屋的,每逾期 1 日,乙方应按届时租赁房屋日租金的 1.3 倍向甲方支付租赁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3)乙方返还租赁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如有破损、地板翘起或其它污损,乙方应该修复、清理,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4)乙方在该租赁房屋中添置的新物可以自行取回。第七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第八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2)在租赁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a. 租赁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9、b. 租赁房屋自然毁损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3)如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a.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及装修损坏的;b. 乙方擅自转租租赁房屋、转让租赁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c. 房屋装修非人为原因损坏,甲方故意不维修,致使乙方无法使用的;d. 乙方连续 2 个月不按期缴房租。(4)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a. 甲方对本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房屋存在权属瑕疵;b. 甲方向乙方出租本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未经过所在小区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并影响到了乙方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该租赁房屋;c.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
10、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4 / 5d.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出租人的义务。第九条 违约责任(1)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3 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按实际租住天数结清房租。因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3 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并将已收取的剩余租金及租赁押金退还给乙方。(2)租赁期间内,如甲方需要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剩余租金及租赁押金退还给乙方,并按 3 个月的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租赁期间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甲方,甲方将已收取的剩余租金及租赁押
11、金退还给乙方,乙方应按 3 个月的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如甲乙双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甲乙双方保证本合同中载明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的真实有效性。以书面邮寄方式发送的通知和文件材料等,自寄出后 2 日内视为送达;以电子邮箱、指定联系人手机短信自成功发送时即视为送达。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按原地址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自行承担。第十
12、二条 其他条款(1)租赁期间,甲方将租赁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或租赁房屋因抵押而被处分时,本合同对该租赁房屋所有者应继续有效。(2)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3)甲方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户名: ;开户行: ;账号: 。5 / 5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公 司 (盖章)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2018 年 3 月 22 日附件:房屋附属的设备及设施清单房屋附属的设备及设施清单1、挂壁式空调(旧):4 台;2、落地空调(旧):2 台;3、空气热水器(新):1 台;4、窗帘(新):4 套;5、照明灯(新):若干个;6、办公桌(新):1 张;7、组合沙发(旧,完好):1 套(3 人座,2 人座,1 人座 各 1 个,茶几 1 个,其中 3 人座电动调节坏) 。8、网络机顶盒(新):1 个;9、马桶(新):3 个;10、淋浴房(新):1 个;11、浴缸:1 个;12、洗脸盆(新):3 套;13、洗衣池(新):2 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