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62010年)一、指导思想以监测、监察和应急能力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严防工农业生产和生活污染威胁饮用水源,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以削减现役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重金属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等保障环境安全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积极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污染防治,力求抓出实效,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二、支持重点“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区域环境安全保障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以及国家、省、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具体内容如下:(一)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1、市、县(区)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按照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的要求和填平补齐、一次性配齐的原则,通过专项资金对环保系统地、县级城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补助,使其基本具有国家颁布的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的常规监测能力。专项资金仅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