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2: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市场风险管理体制与机制,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各项业务经营活动中的市场风险,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政策。第二条 本政策所称市场风险是指巴塞尔协议第一支柱中市场风险,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包括黄金)、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分别是指由于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带来的风险。第三条
2、本行市场风险管理是指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市场风险的全过程。第四条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将市场风险控制在本行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的最大化。第五条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和适当控制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确保在合理的市场风险水平之下安全、稳健经营;(二)匹配性原则: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应与本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2(三)独立性原则:本行履行市场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应独立运作,不受其他部门或人员的不当影响;(四)专业性和科学性原则:本行应建立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控制方法和技术,配置具备
3、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的管理人员,并为市场风险的计量、监测与控制建设完备、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五)相关性原则: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与其它类别风险(如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声誉风险等)的相关性,协调市场风险管理与其它类别风险管理的政策与程序。第六条 本行市场风险偏好,主要依据下列因素来确定可接受的市场风险水平:(一)全行统一的风险偏好和整体风险容忍度范围;(二)本行的总资本及储备;(三)本行的业务发展战略和财务策略;(四)本行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五)因其他非市场风险因素而产生的潜在损失;(六)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资本金。第七条 本行要加强客户基础数据信息和资产负债管理信息在市场风
4、险管理系统中的运用,应从风险是否可控、成本是否可算、信息披露是否充分等多个方面制定和完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程序,以及相应业务产品的单项管理办法。第八条 本行通过建立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划分明确的风险管理职责、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程序和制度,强化考核监督,持续推动市场风险管理工作有效开展。3第二章 市场风险管理架构与职责第九条 本行建立与市场风险特点相适应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第十条 本行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批市场风险管理战略、风险偏好和相关政策,确定本行可以承受的市场风险水平;(二)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
5、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并定期获得关于市场风险性质和水平的报告;(三)监控和评价市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四)了解本行与市场风险有关的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识别、计量和控制方法、模型及其假设前提。以便准确理解市场风险的计量结果;(五)定期对压力测试的设计和结果及所采取的补救措施进行审查,监督高级管理层不断完善压力测试程序;(六)定期审批市场风险总限额、种类和结构;(七)积极参与市场风险管理过程,将风险管理作为业务的必要组成部分;(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董事会可以授权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上部分职能,风险管
6、理委员会定期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第十一条 本行监事会履行对市场风险的监督约束与质询整改职能,定期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并每年至少一次向股东大会(股东)报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4第十二条 本行高级管理层负责市场风险的具体管理工作,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核、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并向与市场风险管理有关的工作人员阐明本行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二)确保本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三)及时了解市场风险
7、水平及其管理状况,权限内决策调整全行市场风险暴露水平;(四)进行市场风险新产品审批,了解本行与市场风险有关的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识别、计量和控制方法、模型及其假设前提,以便准确理解市场风险的计量结果;(五)定期对压力测试的设计和结果进行审查,决策应采取的适当补救措施,以应对压力测试发现的潜在风险,不断完善压力测试程序;(六)理解交易限额与模型的联系,根据超限额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对限额管理体系进行调整;(七)对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并采取改进措施;(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高级管理层可以授权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行以上部分职能, 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提
8、交有关报告。第十三条 本行风险管理部作为市场风险主管部门,负责市场风险管理工作,履行如下职责:5(一)牵头相关部门草拟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及具体的操作规程;(二)牵头实施全行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划分工作,制定划分标准,完善账户划分管理流程;(三)负责开发市场风险计量模型工具并对模型的准确性实施定期返回检验,以保证模型工具的准确性;(四)负责执行敏感性分析、久期分析等市场风险计量、市场风险限额设置与监控、市值重估等工作,并与高级管理层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汇报与沟通;(五)负责组织制定压力测试工作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压力测试的流程与方案并落实执行;(六)识别、评估新产品、新业务中包含的市场风险,审核
9、相应的操作和风险管理程序;(七)应具备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的机制和报告路线,定期报告全行市场风险水平和市场风险管理执行情况;(八)其他有关职责。第十四条 本行计划财务部负责协助风险管理部进行部分市场风险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实施全行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划分工作,制定划分标准,完善账户划分管理流程;(二)作为资本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市场风险标准法计量工作,定期计量向监管报送的市场风险标准法资本;(三)协助开展市场风险限额管理工作,配合进行市场风险限额设置,提出市场风险限额调整需求。本行资金业务部、国际业务部等业务条线部门设立相对独立的岗位或团队,负责相应业务条线的市场风险的识别、
10、计量、监6测与控制,履行部门内市场风险管理的具体职责。通常包括:(一)对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市场风险进行管理与监控;(二)依据市场风险各项管理与监控报告的结果,积极调整业务决策,控制本部门面临的市场风险水平;(三)遵照市场风险限额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落实限额的监控与管理工作。资金业务部除承担上述通常职责外,还包括如下职责:(一)提供市场风险相关敞口信息以供计划财务部进行资本计提;(二)定期提交市场风险相关报告。国际业务部除承担上述通常职责外,还包括如下职责:(一)定期根据本行外汇敞口的大小监测相关汇率风险;(二)定期提交汇率风险相关报告。第十五条 本行计划财务部、调查统计部、科技信息部等部门负责协
11、助市场风险主管部门做好市场风险所需各类交易数据、账户数据的采集配合工作。第十六条 本行稽核审计部负责市场风险管理工作的审计工作,履行如下职责:(一)定期对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各个组成部分和环节的准确、可靠、充分和有效性进行独立的审计和评价,撰写内部审计报告提交给董事会,并跟踪检查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二)培养了解市场风险审计的专业人才,能够充分理解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的方法和程序,熟悉本行市场风险模型验证工作政策、流程和方法;7(三)在本行引入对市场风险水平有重大影响的新产品和新业务、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出现重大变动或者存在严重缺陷的情况下,应当扩大市场风险内部审计的范
12、围和增加内部审计频率。第三章 交易账户与银行账户划分第十七条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依据监管规定按交易账户与银行账户划分实行分类管理。应选择适当的、可操作的计量模型,分别采取限定交易品种、设定敞口限额和止损限额等方法,逐步引进先进的管理系统对本外币资金业务进行市场风险的计量、分析、监控和管理。第十八条 本行交易账户包括为交易目的或对冲交易账户其它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和商品头寸。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头寸是指短期内有目的地持有以便出售,或从实际或预期的短期价格波动中获利,或锁定套利的头寸,包括自营业务、做市业务和为执行客户买卖委托的代客业务而持有的头寸。交易账户中的金融工具和商品头寸原则上还应满足以
13、下条件:(一)在交易方面不受任何限制,可以随时平盘;(二)能够完全对冲以规避风险;(三)能够准确估值;(四)能够进行积极的管理。与交易账户相对应,本行未划入交易账户的表内外业务归入银行账户管理。第十九条 交易账户与银行账户的划分标准等相关规定请参见本行交易账户与银行账户划分管理办法。8第四章 市场交易类型及金融工具第二十条 本行开展的业务品种应在监管部门批准下进行相关利率、汇率市场交易。未经批准,本行不得从事股票类、商品类相关业务的市场交易。第二十一条 本行可以交易或投资的金融工具可细分为现货产品和衍生产品。现货产品主要包括汇率类的即期外汇买卖(含结售汇业务)、黄金现货交易等现货产品和利率类的
14、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等现货买卖。衍生产品主要包括汇率类产品的远期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掉期交易和利率类产品的远期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掉期交易等。第二十二条 本行交易账户及银行账户均可根据业务经营管理需要交易相关汇率、利率现货产品。第二十三条 本行衍生产品按照交易目的分为套期保值类交易和投机类交易。为对冲市场风险暴露或者信用风险暴露而进行的交易归为套期保值类交易。主动构建衍生产品头寸,承担市场风险以期获得收益的交易归为投机类交易。第五章 新产品审批及市场风险识别第二十四条 市场风险因素识别应包括交易账户利率和股票价格风险,全部汇率风险以及商品价格风险。本行应当对每项业务和产品中的市
15、场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及时、准确地识别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市场风险的类别和性质。9第二十五条 风险管理部组织牵头各市场风险相关部门的市场风险识别工作;资金业务部(主要承担资金交易账户利率风险事项识别)、国际业务部(主要承担外汇业务涉及的汇率风险事项识别)及全行其他业务经营部门,对其所经营的每项业务和产品中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及时、准确地识别所有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市场风险的类别和性质,提出相关市场风险因素的监测、控制、规避、分散、缓释、转嫁等管理措施。市场风险识别内容包括:(一)确定市场风险识别的范围;(二)找出市场风险因素;(三)确定市场风险的类别和分布部位;(四)分析市场风险
16、来源和形成原因;(五)提出详细的识别清单和可操作的管理措施。风险管理部依据各类风险的相关性对上述部门的市场风险识别进行独立的校验和修正。第二十六条 本行在开展新业务之前需充分识别和评估其中包含的市场风险,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内部审批流程和管理程序。新业务的内部审批程序包括:相关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等对其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程序进行审核。第二十七条 市场风险识别及新业务审批相关规定请参见本行资金业务新产品审批与风险识别管理办法。第六章 市场风险计量第二十八条 本行应根据所开展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选择采用包括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或监管部部
17、门认可的内部模型计算风险价值等不同10方法来计量不同业务面临的市场风险。风险管理部基于合理假设,根据本行市场风险偏好及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恰当的参数,针对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选择或开发适当的、普遍可接受的计量方法,并针对不同计量方法的局限性,开发、制定压力测试方案等分析手段对计量工具进行补充,对突发风险事项提出有效的应急处理方案。对于业务创新过程中潜在的市场风险,应采用不同的计量、监测方法。风险管理部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计量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应对市场风险计量系统的假设前提和参数定期进行评估,制定修改假设前提和参数的内部程序。重大的假设前提和参数修改应当由高级管理层审批。资金
18、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及其他相关经营部门,负责对本条线所涉及的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开展市场风险日常计量工作,计量相应业务所承担的市场风险。风险管理部应定期实施事后检验,负责市场风险计量工具的维护、日常参数的修正,并将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或模型的估算结果与实际结果进行比较,以此为依据对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或模型进行调整和改进。本行应当对交易账户头寸按市值实行每日市值重估。市值重估由风险管理部负责,用于重估的定价因素应当从独立与前台的渠道获取或者经过独立的验证。前台、中台、后台、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等用于估值的方法和假设应当尽量保持一致,在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制定并使用一定的校对、调整方法。在缺乏可用于市值重估的市场价格时,本行应当确定选用待用数据的标准、获取途径和公允价格计算方法。本行高级管理层须定期对压力测试的设计和结果进行审查评估,并对其中重大的假设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