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分配协议甲 方: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乙 方: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丙 方: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甲乙丙三方就共同投资运营 宾馆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一、投资合作背景1.1、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人民币 980 万元租赁、装修、运营*市玉泽园宾馆,实支金额依据进入运营状态财务报表数据确定。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 564 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 55 ,乙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 315.2 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 24 ,丙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 100.8 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 21 。1.2、甲乙丙三方依据出资额度实行相对控股。
2、1.3、三方均认可上述投资分配及出资比例,无异议、无胁迫等有违背公平合同合作意愿行为。二、合作与投资2.1、合作方式三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三、收益分配3.1 利润分配比例3.1.1 三方经营*市玉泽园宾馆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3.1.2 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3.1.2.1 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装修折旧、利息、税金和其它应支款项等之后予以核算的可分配利润。3.1.2.2 核算可分配利润时,三方均同意把*市玉泽园宾馆负债支付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3.1.2.3 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4.1 不论三方是
3、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4.2 本协议生效和符合条件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 15 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不得向两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确保股权在一定期限内稳定运行。五、股权登记5.1 当本协议 3.2 条项目费用支付完毕之后,依照附件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为股东办理股权登记。5.2 股权登记之后三方的持股比例与两方的出资比例应高度一致。六、合作经营管理6.1
4、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6.2 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三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6.3 若经营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责任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权比例承担。七、未尽事宜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三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最终决议权由甲方决定,重大事件且必须缓解一天。协商不成,可提交至玉门市人民法院管辖裁决。八、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 年 月 日乙方: 年 月 日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