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四因式分解与方程一、基本知识和方法1.因式分解将一个多项式写成一个或几个多项式相乘的形式,称为因式分解。习惯上,我们要求因式分解的结果中的多项式为既约多项式。既约多项式也称为不可约多项式,不能分解为次数更低的多项式的乘积。如果一个多项式能够分解为次数更低的多项式的乘积,那么这个多项式称为可约多项式1。即约多项式的判定依赖于多项式所在的数集。在较小的数集上既约的多项式,在较大的数集上可能是可约的。例如,多项式C2-2)在整数上是既约的,但是在实数上可以分解为(x+J2)(-迈);多项式C2+2)在整数与实数上都是既约的,但是在复数上可以分解为C+u-;2)(x-沁2)。有理系数多项式可以通过提取适当的有理数转化为整系数多项式。在有理数上分解因式,本质上与在整数上分解因式是一样的。在上一节,我们提到了多项式在运算上与整数的相似之处。多项式的因式分解与整数的质因数分解也是非常相似的。多项式中既约多项式的地位与整数中质数的地位是相似的,多项式的因式分解与整数的质因数分解也非常相似。更进一步,整数的质因数分解是唯一的;类似地,在相差一个数的倍数的意义下,多项式的因式分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