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政策的历史。第一阶段:1949-1953鼓励人口增长,限制打胎。毛主席对于人口有一些论述,1949年9月21日,毛泽东在政治协商第一届会议:“我们极好条件是有四万万七千五百万人口和九百五十九万七千平方公里的国土。”第二阶段:1953-1956提倡生育,但有计划地节育提倡。第三阶段:1957-1964政策反复期。1959-1961三年困难后,人口反弹。1962年,周恩来再次提出“节制生育”。“文革”期间计生机构撤销,人口再次无限制增长。第四阶段:1970-1984严格控制人口。1970年2月,全国计划工作会议上周恩来说:“现在人口多,70年代人口要注意计划生育。”1973年,国家计委把人口计划指标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1975年2月,毛泽东在国家计委关于1975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作“人口非控制不行”的批示。1980年全国人大通过计划生育法。划生育的积极效果:成功控制人口过快增长。1971-2005年,全国少生约4亿人,出生率降至1.8%,国家节省74000亿抚养费。缓解人口压力。减轻人口与土地、资源矛盾。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和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改善青少年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