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9次说“不”一、“大国一致”规则联合国作为当今世界最大、最重要、最具代表性和权威的国际组织,也是大国利益的角逐场,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则是大国间相互较量、相互制衡的工具。在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否决权的使用问题上,中国是相当谨慎的,但在关键时刻、关键问题上,却是原则性极强,可以说是“该出手时就出手”。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行使的“否决权”是怎么一回事呢?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简称“联合国安理会”或“安理会”)是联合国的六大主要机构之一,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及原则,安理会负有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是唯一有权采取强制行动的联合国机构。安理会由5个常任理事国和10个非常任理事国组成。5个常任理事国是中国、法国、俄罗斯(1991年12月苏联解体后席位由俄罗斯联邦接替)、英国、美国。非常任理事国由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最初为6个。1965年,通过修改宪章,非常任理事国数量从6个增加到10个。事实上,联合国宪章有关安理会的章节中并无“否决权”一说,但其规定凡非程序性决议案,必须得到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至少9票以上赞成,并且5个常任理事国中没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