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基本要求第408条信号是指示列车运行及调车作业的命令,有关行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信号显示方式及使用方法,应按本规程规定执行。本规程以外的信号显示方式,须经铁路总公司批准,方可采用。各种信号机和表示器的灯光排列、颜色和外形尺寸,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铁道行业标准及铁路总公司规定的标准。地区性联系用的手信号,由铁路局批准。第409条铁路信号分为视觉信号和听觉信号。视觉信号的基本颜色:停车;黄色一一注意或减低速度;绿色按规定速度运行。听觉信号:号角、口笛、响墩发出的音响和机车、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的鸣笛声第410条视觉信号分为昼间、夜间及昼夜通用信号。在昼间遇降雾、暴风雨雪及其他情况,致使停车信号显示距离不足1000m,注意或减速信号显示距离不足400m,调车信号及调车手信号显示距离不足200m时,应使用夜间信号。隧道内只采用夜间或昼夜通用信号。铁路沿线及站内,禁止设置妨碍确认信号的红、黄、绿色的装饰彩布、标语和灯光。如已装有妨碍确认信号灯光的设备时,应拆除或采取遮光措施。在规定的信号显示距离内,不得种植影响信号显示的树木。对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