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说明第一节概述一、市政定额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分上、中、下两册.上册包括:第一分部通用项目,第二分部道路工程,第三分部桥涵工程,第四分部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分部给水工程,第六分部排水工程;下册包括:第七分部燃气工程,第八分部路灯工程,上、中、下三册共九个分部5152个子目。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中的地铁工程,因云南省还没有地铁项目,为此没有编人。二、定额的编制依据与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是依据99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参考了我省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三、定额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市政工程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是全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定额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