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项目规范目次1 总则12基本规定22.1规模与布局22.2建设要求22.3使用维护33居住环境53.1空间环境53.2场地63.3配套设施84建筑空间94.1套内空间94.2公共空间105结构安全136室内环境146.1声环境146.2光环境146.3热环境157建筑设备167.1给水排水167.2供暖、通风与空调167.3 燃气177.4电气177.5智能化191总则1.0.1为促进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保障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制定本规范。1.0.2城镇住宅项目建设、使用和维护必须执行本规范。本规范不适用于农村住宅项目。1.0.3住宅项目建设应以适用、经济、绿色、美观为目标,并应遵循下列原则:1 安全耐久,经济合理;2 以人为本,健康宜居;3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4 因地制宜,文化传承。1.0.4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