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总则8.1总则8.1.1总则(一)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释义:目的是为了规范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原检规所提目的太大,“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整个压力容器安全监察与检验的总体目标,不是靠一个定期检验规则就可以实现。明确概念:什么是检验?!2003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国务院令),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2007年启动修订工作,并于2009年1月14日通过修订案,1月24日第549号国务院令发布,2009年5月1日施行。条例首次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等单位,应当依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相应的活动,提出了安全技术规范的概念。本条中的依据“相关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这些规程包括:V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V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