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钢管超声波检验规程1、总则1.1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引子渡引水压力钢管的制作、安装和钢板的超声波检查。1.2 依据:编制本规程的依据如下:1.2.1 有关工程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1.2.2GB1134589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的分级、ZBJ400388压力容器用钢板超声波探伤。1.3检验人员要求:1.3.1 应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考试委员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工业部门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1.3.2 应掌握一定的焊接、材料等相关知识,对所检测的钢板材质、厚度、焊缝的坡口形式、接头焊接工艺和可能产生的缺陷部位及相关资料要有足够的认识和了解状况。1.3.3 超声波检验人员的视力应每年检测一次,校正视力不得低于1.0。2、仪器、探头、试块与偶合剂:2.1所使用的探伤仪必须满足GB1134589标准中5.1条及ZJB7400388标准中4.1条关于仪器的要求。2.2所使用的探头必须满足GB1134589标准中5.2条及ZJB7400388标准中4.2条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