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课件主讲人:物业服务的法律定义与范围l 物业服务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概论部分物业服务所应遵循的基本法律原则l 公平、公开、合理l 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为基础,物业管理权利与业主物业财产权利相对应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对建筑物的与其他部分区别开来的某一特定部分所享有的所有权以及对共同部分享有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l 业主自治自律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化服务相结合l 保证物业正常运作与安全合理使用l 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l 可持续发展与国际惯例相结合l 政府的适度干预与推动引动概论部分物业服务中的主要法律主体l 业主(房屋所有权人;通过买卖且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人)l 业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