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学生服务用房租赁项目磋商谈判文件(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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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磋商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JC-2018010 项目名称:中央财经大学 沙河校区学生服务用房租赁 项目 中央财经大学 招标与采购事务中心 二零一八年目 录 第一部分 响应邀请 . 1 第二部分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 3 第三部分 响应人须知 . 8 一、 总 则 .8 二、 磋商文件 . 11 三、 响应文件 . 12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6 五、 评标步骤和要求 . 17 六、 签订合同 . 21 七、 成交服务费 . 21 八、 处罚、询问和质疑 . 22 九、 保密和披露 . 23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 24 第五部分 磋商货物、服务的具体需求 . 27 第六部分

2、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30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34 一、 响应人提交文件须知 . 34 二、 响应文件顺序 . 35 附件 1 响应确认函 . 37 附件 2 承诺函 . 38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40 附件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 41 附件 5 报价一览表 . 42 附件 6 经营要求逐条响应表 . 44 附件 7 装修要求 逐条响应表 .1 附件 8 服务项目偏离表 .2 1 / 49 第一部分 响应邀请 中央财经大学招标与采购事务中心就以下所述项目 相 关服务进行国内磋商谈判,现邀请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 一、 磋商内容: 1、 采购项目名称: 中央财

3、经大学 沙河校区学生服务用房租赁 项目 2、 采购项目编 号: JC-2018010 3、 采购项目性质:磋商谈判 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响应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响应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履约时间 : 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 履约地点:中央财经大学 沙河 校区。 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 中央财经大学 沙河校区学生服务用房租

4、赁 项目 磋商谈判文件。 二、 定价 依据 、响应底价及租赁期限 : 1、定价依据 ( 1)根据 2017 年 12 月 4 日委托第三方房地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对该房屋的评估报价; ( 2)参考 2013 至 2017 学校沙河校区该房屋周边商铺租赁价格; ( 3)考虑到学校引进商铺以办学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房屋租赁价格不宜过高,降低房屋租赁成本,以实现让利于师生的目的; 综合以上三点因素拟定该项目底商商铺底价为 1.44 元 / /天,地下商铺底价 为 1.15 元 / /天 . 2、响应底价 响应人底商商 铺报价需 1.44 元 / /天,地下商铺报价 1.15 元 / /天,根据

5、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磋商货物、服务的具体需求”中明确的商铺总面积 1373.66m2, 考虑学校放假因素,按照一年300 天计算, 否则将导致文件被 拒。 说明:此次项目报价为报单平米报价,且 文件所述出租的房屋 数据仅作为供应商投标参考,中标后,采购人会根据相关数据对表格所述面积进行近一步核准,并按照核准后的面积进行签订合同。同时,学校在租赁期内可根据学校整体规划和安排对具体出租 房屋进行调整决定是否 继续租赁,租金以实际租赁房屋和天数进行收取,中标人需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3、 租赁 期限: 五年 。 2 / 49 三、 响应人资格要求: 见本文件第 二 部分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中的

6、 “响应人(或响应产品)资质要求 ”。 四、 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即日起五日内 “中国政府采购网 ”、 “中国教育装备网 ”、 “中央财经大学官网 ”等公告信息发布页面免费下载。 五、 磋商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2018 年 7 月 9 日下午 14:15 至 14:25 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 39 号中央财经大学 学六楼 201 室。 响应人应提供的响应保证金额详见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 10 项;各位响应人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出示中央财经大学财务部门开具的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黄色票据联,请于递交响应文件前自行换取) 。 六、 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2018 年 7 月

7、 9 日 下午 14:30 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 39 号中央财经大学学六楼 201 室。 七、 响应 确认函截止时间 请确认参加 响应 的供应商于 2018 年 7 月 5 日 15:00 前将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请务必保证您的 邮件主题为 “响应 确认函 +公司简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以免邮件漏检! 超过确认函截止时间发送确认函的 , 采购人有权拒绝 。 八、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闫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 010-62289113, 010-62288705 传真电话: 010-62288705(可自动接收传真) 联系邮箱: 九、 其他 本项目其余信息均在 “中国政府采

8、购网 ”、 “中国教育装备网 ”、 “中央财经大学官网 ”等媒体发布。 磋商文件中加“ *”的项目为必须响应项,请各位响应人务必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文件。 3 / 49 第二部分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名称 中央财经大学 2 响应人(或响应产品)资质要求 食品经 营许可证 3 是否允许代理商响应 否 说明:若本项为是,则按照本表第 4 项执行。 4 代理商应提交资料 无 5 本次采购是否需要提供厂家授权的产品或服务清单 否 6 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 否 7 响应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1、 响应确认函 ; 2、 * 承诺函;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9、*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按规定需要年检的,年检章要清楚) ,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 * 按照“ 响应人(或响应产品)资质要求 ”需提供的材料; 6、 * 按照 “代理商应提交资料 ”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4 / 49 7、 * 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8、 * 近两年度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单位营业执照、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及开业不满一年的没有经

10、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9、 * 开标日前半年内不少于一个月缴纳税收及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及社保中心开具的缴纳证明扫描件); 10、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查询结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文件要求,响应人在开标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提交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由采购 中心保存。采购中心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11、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中央财经大学组织的采购活动。 11、 * 报价一览表; 上述“ 2、 ” 到 “ 11”项 对应文件 需单独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在封面注明为“资格文件”及“正本”、“副本”字样,其余文件(含商务和技术部分)再单独装订,请 勿重复装订。 12、 商务条款偏离表; 13、 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8 响应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1、 针对本项目的经营方案; 2、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3、 特殊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4、 健全的商铺管理制度 ; 5、 业绩证明材料; 6、 响

12、应人服务偏离表; 5 / 49 7、 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9 响应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 1、 服务项目点对点对应情况等; 2、 响应人所提供的服务; 3、 项目进度表; 4、 实施人员组织规划及参与人员简介; 5、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0 是否交纳响应保证金额 本项目响应保证金 10000 元整。 11 是否接 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响应报价或方案 否 12 是否允许响应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否 13 现场踏勘 *是: 1、 踏勘内容 :商铺实际情况勘查 2、 踏勘时间 : 2018 年 7 月 5 日 10 点 3、 踏勘联系人 :苗老师

13、 4、 踏勘联系方式 : (手机) 17746579277(座机) 62289296 5、 踏勘集合地点 :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中央财经大学南门 注意 : 现场踏勘为必要项 , 不参与现场踏勘的响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请各位响应人务必按时参与踏勘 。踏勘签到表将作为参与踏勘的唯一证明文件。 14 现场演示 是: 1、 现场演示内容 : 响 应人需提供 10 分钟的现场演示,演示内容为经营思路、经营方案等内容的讲解,演示方式不限 现场演示方式 : 2、 演示现场提供演示设备仅包括以下内容 : ( 1) 投影仪 :支持 VGA 和 HDMI 两种接口,其余接口类型需自备转接头; ( 2)

14、 幕布 其他演示所需设备请响应人自行携带。 6 / 49 15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响应截止日起计算 ,若响应人被确定为成交人,则其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动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 16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中:资格文件正副本各 1 份,其余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6 份、电子文档 1 份。 1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否 18 节能环保要 求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19 底价 定价依据: 1、根据 2017 年 12 月 4 日委托第三方房地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对该房屋的评估报价; 2、参考 2013 至 2017 学校沙河校区该房屋周边商铺租赁价格; 3、考虑到学校引

15、进商铺以办学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房屋租赁价格不宜过高,降低房屋租赁成本,以实现让利于师生的目的; 综合以上三点因素拟定该项目底商商铺底价为 1.44 元 / /天,地下商铺底价为 1.15 元 / /天。 响应人底商商铺报价需 1.44 元 / /天,地下商铺报价 1.15元 / /天, 根据磋商文件“第五 部分 磋商货物、服务的具体需求”中明确的商铺总面积 1373.66m2, 考虑学校放假因素,按照一年 300 天计算, 否则将导致文件被拒。 20 其他事项 1、 响应人代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响应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响应人代表身份证 原件 。法定代

16、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存入磋商文件档案。未按规定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身份证原件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规定时间内允许补正); 2、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 号),符合 通知 规定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提示:根据具体品目选取相应标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根据响应人提交的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中小微企业的认定。 7 / 49 注:本表内容若与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内容不一致,以本表内容为准。 8 / 49 第三部分 响应人须知 一、 总 则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文件 “ 第五

17、部分 磋商货物、服务的具体需求 ” 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磋商响应。 1、 定义 “采购人 ”名称详见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 1 条。 “磋商货物 ”指本磋商文件中 “ 第五部分 磋商货物、服务的具体需求 ” 中所述所有货物。 “服务 ”指本磋商文件 “ 第五部分 磋商货物、服务的具体需求 ” 中所述响应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潜在响应人 ”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响应人 ”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响应的供应商。 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 期间 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

18、届满的日期。 2、 合格响应人的条件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 及 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响应。 响应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 本次响应。 响应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具有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 2 条 规定的资质条件。 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响应人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下同)响应详见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中 “是否允许代理商响应 ”。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产品响应的处理规则详见 响应人须知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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