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事件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事故事件管理工作,明确报告调查统计与分析回顾书面报告样式和表格等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及参考标准、文件2.1 适用范围:适应于公司内所有事故、事件管理。2.2 参考标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3.定义3.1 未遂事件:具有事故征兆特点,可能导致损失、伤害的事件或现象,只是由于防御成功或引发事故的条件不足,没有导致损失、伤害或只有轻微损失、伤害,如果条件发生改变,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造成未遂事件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
2、态和管理缺陷因素或其他原因(天气、环境因素) (本制度简称“事件” ) 。3.2 轻微伤害事故:本制度所描述轻微伤害事故是指员工在工作时发生的轻微伤害的情况,但未达到轻伤以上事故等级。当轻微伤害事故达到公司规定的事故级别,应严格按该制度相关要求进行上报和调查处理。轻微伤害事故分为损工事故、限工事故、医疗事故和急救箱事故。3.3 轻伤事故:是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某些器官功能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丧失的伤害。一般指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损失工作日小于105 天) ,但不包含损工事故。3.4 重伤事故:是指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 105 日的失能伤害或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
3、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重伤事故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 6000 日。3.5 死亡事故:是指在公司管理范围内因工作原因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包含相关方人员死亡事故。3.6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4.职责4.1 总经理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组织事故抢救;4.2 安全环保管理部是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定期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与分
4、析,并组织事故、事件回顾、学习。4.3 事故事件的责任部门负责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展,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故报告。5.管理要求公司的事故、事件管理目标见(公司年度的安全职业卫生目标) 。5.1 事故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5.1.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含 30 人) ,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含 100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含 1 亿元) ;5.1.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
5、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含 10 人) ,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含 50 人)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含 5000 万元) ;5.1.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含 3 人) ,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含 10 人) ,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含 1000 万元) ;5.1.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2 事故分类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物体打击、车辆
6、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5.3 事故、事件报告5.3.1 各类事故、事件报告程序5.3.1.1 未遂事件未遂事件判定标准:1)已发生但未造成轻伤及以上后果的事故(如虚惊一场、对心理造成影响等) ;2)经过风险评估、危害识别发现的事故苗头或征兆;3)可能引发事故的严重“三违”行为。5.3.1.2 轻微伤害事故轻微伤害事故发生后,现场发现人员或伤者应做些力所能及的救护,或到就近急救站处理伤口、包扎,事毕应立即上报到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5.3.1.3 轻伤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发生
7、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立即报告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同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现场发现人员对伤员做些力所能及的救护, 等待专业救护人员和救护车辆的到来。夜班、节假日,直接报告值班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值班干部报告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5.3.1.4 伤亡事故一般伤亡事故按法律程序报告事故,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事故单位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如实报告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部门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
8、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对于较大安全事故,由企业负责人 1 小时内上报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由相应的政府管理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协助事故调查。5.3.1.5 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公司应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不得以任何借口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职业病危害事故管理执行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5.3.2 各类安全事故的报告格式可不拘于形式,可以由电话或口头形式进行上报,但必须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描述等。5.3.2.1 发生轻
9、伤以上工伤事故,安全环保管理部 3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5.3.2.2 发生轻微伤害事故的部门或个人,按本制度规定流程主动上报受到伤害经过,及时采取整改及预防措施,不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责任人不予追究。5.3.2.3 迟报、瞒报轻微伤害事故,一经发现或被举报,依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5.4 事故调查与处理5.4.1 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4.2 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
10、,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5.4.3 一般以上安全事故由政府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可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委托,由公司成立的调查组进行调查。5.4.4 轻微伤害事故及未遂事件由事故所在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复核。5.4.5 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5.4.6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11、-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5.4.7 责任分析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 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 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 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责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5.4.8 事故调查组负责提出事故结论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对结论承担责任。5.4.9 事故调查组及时向事故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情况,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不得阻碍调查组的工作。5.4.10 事故调查和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
12、”原则,查明事故性质、发生事故经过、原因和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人员应在报告上签字。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5.5 事故的统计与分析5.5.1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开展事故统计分析,与国际通行的事故统计方法进行对比,并将对标结果纳入日常事故统计工作中。定期
13、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建立事故、事件档案和事故、事件管理台账。5.5.2 事故统计采用图表形式表示,计算指标包括:工伤事故频率;百万工时伤害率。计算方法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要求。每次统计事故发生情况时,还应与国际通行的事故统计指标进行对比,并将对标结果纳入日常事故统计工作5.5.3 事故事件统计和分析结果要形成文字书面文件。5.5.4 安全管理部门年底要对全年发生的全部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和分析,并与上年的统计与分析结果进行对比。5.5.5 每次统计和分析完成,安全管理部门要将结果存档,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领导汇报,并以安全快报的形式公布结果。5.6 对事件的管理 5.6.1 现场人
14、员在发现有未遂事件后,应报告给责任部门负责人,由其上报安全环保管理部。5.6.2 各部门充分调动员工和基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员工主动识别和上报日常作业中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各种未遂事件。5.6.3 员工报告未遂事件,不应受到处罚,有价值的未遂事件申报还将得到奖励。5.6.4 把事件的管理进行量化,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要求各生产部门定期进行上报事件(部门员工上报的事件也作为部门上报的事件管理) 。5.6.5 事件发生部门应对发生的时间分析发生原因及可能导致的后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5.6.7 安全环保管理部定期进行检查各部门的事件管理和采取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5.7 公司把承包商、供应商在企业
15、内部发生的事故、事件纳入本企业事故、事件管理。其发生的事故和事件由具体的作业部门和接口部门管理。5.8 事故回顾5.8.1 各生产部门要每半年组织员工分批次对本部门或其他部门发生的事故位进行回顾和讨论。回顾和讨论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制定的防范措施为主。5.8.2 事故事件回顾由各部门负责人牵头,如有需要由安全环保管理部协助,参加员工要认真学习了解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预防同类事故事件的重复发生,对预防措施积极发表意见,鼓励员工提出新的防范措施进行完善。由相关部门做好回顾记录并对学习效果进行评估,并存档。5.8.3 由牵头人做好事故事件回顾记录,所有员工都有参加,回顾结束后将回顾记录上交至部门保存。5.8.4 安全管理部门应不定期组织安全事故讲座,利用事故讲座组织员工对当期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学习和讨论。6.相关记录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事故事件统计表 事故回顾学习记录